出了这种事,县委县政府的第一选择就是捂盖子,毕竟传出去的话,好说不好听,说起来是花边俏事,但领导干部都是这样的作风,民众也不可能接受。
说起捂盖子,安全事故也好,交通事故也好,甚至类似的群体事件也好,政府的第一选择都是捂盖子,很多人都不理解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
以为是涉及的当事人有多大的关系,才说了当地的领导。
也可能有这种情况,但这个不是主流,真正的主流是自上向下的追责机制。
很多人又问了,我们没见什么追责,根本没有追责,这个是因为谈话、警告、甚至处理都是内部性的,一般不对外公开。
这个追责合理不合理,肯定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追责机制,工作就无法落实,但这个追责又有不合理之处,很多事故是当事人主观犯错,跟工作没有关系,但出了问题,就要追责。
比如,你负责安全生产,今天你去这个厂检查了,企业和职工一切都非常规范,制度合理,设施到位,人员接受过专业培训,拥有操作证书,你就是鸡蛋里挑骨头,都挑不出毛病出,那你只能走人。
但第二天,厂里出现安全事故了,死了好几个人,怎么办,这就要追责,哪怕你昨天检查的再仔细,今天出事,你就要被追究责任。
你负责安全的,全辖区不管多少企业,你都是第一责任人,出事了就怪你,你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着这么多企业吗,也不可能天天去检查吧?
检查的频繁了,就是干扰人家正常生产经营,就是恶意骚扰,但出事了,就是你的责任。
你说负责安全这个人冤不冤。
再说交通事故,一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来,查查这有没有交通信号灯,到位了没有。
再查司机酒驾了没有,疲劳驾驶了没有,超载了没有,车辆年审了没有,司机当时考驾照作弊了没有,所有的一切都要查个底朝天,然后任何一个环节你没有做到位,好,事故的责任人就是你了。
至于事故的原因是不是司机走神,是不是司机跟旁边的人打闹,或者说司机有报复社会倾向,这个不管。
出事了就是你工作没有做到位。
如果是货车,那问题就更严重了,不仅是交管部门,还有交通运输部门,如果是校车,那就是教育部门,如果是旅游大巴,那就是旅游部门,出事了,谁都跑不了。
可能这种追责,上级意识到你比较冤,但为了对更上面有交待,该处理你还是要处理你,比如给你个警告处分,或者诫勉谈话。
有的人可能觉得这种处分不痛不痒的,但是一旦有这种处分,两三年不能提拔,不能被评优秀,不能涨工资,你说冤不冤。
所以说因此又出现了很多骚操作,比如事故死了人,三个人以下是一般事故,三到三十个是重大,三十个以上是特大。
这个死人是指当场死亡,所以骚操作就来了,明明死了三个人,宣布死了两个,另一个拉到医院进行抢救,哪怕尸体都四分五裂了,也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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