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林浩轩冷眼看着女人,一字一句的道:“有没有不是你说了算,要等我兄弟搜过才算,花夫人,你最好祈祷别让尼克斯被找到,更别让他招供出你,否则,我会拿你去祭祀花家和我兄弟英灵!”
花夫人有捷克邦撑腰,不甘示弱的道:“你敢?这里是程家的地盘,我说没有尼克斯就是没有,你区区黑帮分子,有何能耐敢搜程家?可有法院批文?就是我答应,程家上下也不会答应。”
林浩轩目光凝聚,淡淡道:“除了你,还有谁不答应呢?”
花夫人眼神鄙夷的盯着林浩轩,自我优越的喝斥道:“你不外是个大陆客,还是黑帮分子,有什么资格搜程家?只要我打个报告去朝都,你们这些人渣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一群穷疯了的土包子!”
林浩轩脸上没有丁点愤怒,冷冷开口:“幸亏我不打女人,否则你现在就是一具尸体!
告不告状是你的事,搜不搜人是我的事,永魁,传令下去,给我细细搜查程家,谁敢阻挡给我就地正法!”
乔永魁等人拔出短枪,齐声应道:“是!”
花夫人眉毛轻挑,向程家保镖喝道:“拦住他们!”
保镖们微微迟疑,最终举步向前。
林浩轩回头望向神情矛盾的他们,冷冷喝道:“先礼后兵!你们都是无辜的人,最好不要听从花夫人的指使企图阻挡,我连米国大兵都杀了十几个,更别说你们这些打份工的保镖,明白吗?”
程家保镖们脸色巨变,下意识的收回脚步。
花夫人眼里射出歇斯底里的怒火,在自己家里被人羞辱成这样传出去岂有脸混?她正要说些什么反击时,一个声音似近实远的从楼上传来:“夫人,连累你们了,不用再庇护我了。”
听到这个声音,林浩轩的杀机随之挑起。
那个声音,林浩轩就是化成灰也记得!
追击花梓凉还对自己喊‘等你’的人,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幕后指使人都没关系,总之他手上沾染了累累血债,唯有用死用鲜血才能洗刷他犯下的罪孽。
林浩轩抬起头,向楼上走来的人望去。
三名彪悍傲然的中年男子,后面两人是长发飘飘的白人,他们黑衣黑鞋,每个人都有双狼一般的眼,每个人行动都很矫健,习惯在黑暗中出现做事的,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比较神秘可怕些。
只有在黑暗中才会出现的人,多少总有点见不得人的地方。
最后走出来的一个男子却是个黑人,他穿着纯黑的夜礼服,白色的丝衬衫,配上黑色的蝴蝶结,钻石领针在灯下闪闪发光,他的装束风月场所的豪客完全没什么两样,正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他的脸色苍白,眼睛深陷下去。
他看着人看着物时,无论看多久,都绝不会眨一下眼睛。
还有他的手,苍白的手,指甲修剪得很短,很整齐,手指长而瘦削。就因为这双手,这双眼睛,林浩轩对他说出来的每个字都绝不怀疑。
因为林浩轩从未看见过一双如此稳定的手。
他的腰上还耀武扬威的别着两把枪,枪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双苍白却稳定的手再加上两把装满子弹的枪,那绝对会是人间杀器,所以原本愤怒的林浩轩收敛起杀机,他要慎重对待这个人。
今天早上,花夫人就把一品大厦的情况告诉了尼克斯,后者也遵从花夫人的劝告躲在卧室,当然也自始至终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在听到捷克邦要为他撑腰时,他几近哑然失笑却任由其折腾。
正如林浩轩所说,他也没想到捷克邦吃饱了来管江湖恩怨。
但这份不以为然却没有撑多久,当看到林浩轩尽情屠杀米国大兵时,些许的民族感让他蠢蠢欲动,等程家压制不住林浩轩的时候,他就再也按捺不住走了出来,使枪的人总是善于掌握主动性。
与其被飞鹰兄弟搜出,还不如自己主动出来。
他对付敌人,从来不用找什么掩护体,也不用躲在阴暗角落,无论任何厉害的角色,他都可以面对面的较量,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手,相信自己的枪,正如林浩轩相信自己可以杀掉尼克斯。
在尼克斯的背后,林浩轩还见到了程芳玲,显然是她帮忙着匿藏尼克斯,这个打扮时尚且向往西方的女孩,在见到林浩轩波澜不惊的眼神时止不住的挺挺胸部,随后向他砸出一个不屑鄙夷的眼神。
在她心里,林浩轩他们都是下等的人,穷人。
上流人家被下等人打搅平静生活,她自然没有什么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