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烦得很。
那只鸟整天整天地仗着个大,欺负我这个弱小的躯壳。
我不是个喜欢恃强凌弱的老妖怪。
所以,就拐出去,吃了吧。
鲜血的味道。
很美味。
比那些用来供养这个干枯躯壳的人间零食,美味多了。
我又杀生了。
【6】
最后的最后。
我第二次见到了黑白无常。
两把镰刀勾人魂魄,就这么再次把我勾回了阴曹地府。
两百多年过去了,阎王依旧笑眯眯地问我:
“郑鳟,你还觉得自己有投胎的机会吗?”
我摇头。
没有了。
其实两百多年前,看到这个面善的阎王时,我就知道没有了。
他很满意,狼豪一挥,定了我的归处。
——刀山地狱。
临走前,我大闹了一回地府。
只求一个告别的机会。
所以。
再见了,季澜。
【7】
这世上哪有什么重生。
不过是老妖怪的一时兴起。
和小姑娘的南柯一梦罢了。
☆、第62章【慎买!】「方夏番外」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人称三部曲之方夏。
碎碎念,想到哪写到哪。
【1】
我叫方夏。
每天都在三十平米的豪华大床上醒来。
没骗你们,真的。
【2】
今天睁眼的时候,刺眼的光从厚重窗帘的缝隙中投机取巧地照在身上。
是个暖洋洋的冬天。
依旧是五十平米无比宽敞的豪华大床,也依旧是貌美如花牛奶肌肤的我。
生来尤物,芳华绝代。
没错,我就是不要脸。
天天拍杂志崩着张x冷淡的脸,现在没人让我得瑟下又怎样。
起床后,快速洗漱,又从衣柜里挑挑选选,终于定下了一件suxx的礼服。
黑色流苏坠着细碎的钻石,不低调但很奢华,穿起来倍有面儿。
适合今天暗流涌动的红毯。
十点半。
离出发的时间还早,索性也就刷刷微博吧。
明星的日常其实也没有多高高在上超越常人,依旧是熟悉的配方,依旧是熟悉的味道:天天抠脚刷微博。
点进首页,第一条热门就闪瞎了我灿若星辰波光潋滟顾盼生辉而又撩人心弦的大号秋水桃花眼。
新闻的标题是。
当红小生吴楠疑劈腿流量小花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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