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来啊,主要就是为了梅花菇来的。周二,你是知道的,你家的梅花菇,当初说好的每月初二送到我们府上,这都多久了,是你一句货未到,想给少主最新鲜的食材可以推脱的吗?”刘管事收下了荷包,话语是咄咄逼人,可是态度却不是这样。
这事儿不是没有回旋的余地的,周二心知肚明。
梅花菇是什么?梅花菇菇面为褐色,上面有红色的点点花纹,形似梅花,故而名为梅花菇,味极鲜美,乃山珍之极品,是胡山深处的老林子里的枯树才能长出来的东西,极为珍贵,整个胡山镇,只有那群胡民才能采摘得到。毕竟对那老林子,对胡山镇的人来说是老林子,对原本就居住在附近的胡民来说,那就是自家的后院。
周二初始的时候,也并不知道胡民卖来的菌菇之中,有梅花菇这种稀罕物。他当初也是想着,这菌菇这等鲜美,运到苑城去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商人嘛,做的就是买进卖出的行当。
哪里知道,这一下子,就被燕家少主瞧中了,还出高价买了他的梅花菇。可是周二并没有提高收购胡民菌菇的价格,依旧是一斤十个大钱,他不大不提价,还表现出对梅花菇的偏好,表示倘若有这种菇,他一次可以多收些他们的菌菇。
就这样,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狠狠地赚着中间的差价,日子过得滋润极了。
可是现在,胡民不来,梅花菇就断了货了,他也受到了来自燕家的责问。
周二脑子快速转动,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刘管事,您见多识广,必然是知道的,着梅花菇就是这样,要最新鲜的才行,这不是才采摘下来的,那都是劣等品了,少主这等尊贵的身份,怎么能食这样的东西呢?刘管事,您觉着呢?”他站在刘管事面前,就像周峰在城里见着的,贵人面前养的哈巴狗一样。
周峰想不明白,分明是燕府求着他们,想要梅花菇,怎么到了这刘管事的嘴里,还全成了他们的不对了,弄到最后还得阿父送钱赔好话才行。
刘管事走了,昂着头挺着胸,还拿着周二送的钱,身后跟着两行小奴隶,像是斗胜的公鸡一般。
确认他真的走了,周二才终于松了口气,狠狠吐了口唾沫,骂道:“不过是个燕家的狗腿子,反倒是在我这抖起威风来了,哼!”他骂完,好似就出了一口恶气一般,又接着说道,“那些不讲信用的胡民,咱们等着瞧。”他将这笔债算到了胡民的头上,眼神之中都是满满的恶意。
周峰在一旁犹犹豫豫,终于开口说道:“阿父,难道我们不是应该要对那些胡民好些吗?这……收菌菇的价格恐怕可以提一提吧……”他一边说一边摸着脑袋,很是不自信。
果然,他的脑袋立马就被狠狠打了一下,周二的怒气终于找到了发泄地,他恶狠狠说道:“荒谬!这群胡民,是你对他好他就会感恩的吗?我告诉你,不会。哼,还想十个大钱,等他们再来的时候,他们连五个大钱都得不到!”
“阿……阿父……您这样,他们会、会去别家的……”五个大钱,这价格实在是太低了,尽管周峰不知道阿父将梅花菇卖给燕家多少钱,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会只有五个大钱。就连镇上普通的人来卖菌菇,那一斤也有二十个大钱呢。
他的阿父,太苛刻了。
“哪里来的别家,这胡山镇,有哪个别家敢收他们的东西?”最后,还不是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真的是这样吗?这天下这么大,没有胡山镇,总还有什么北山镇南山镇的,怎么可能只有他家呢?周峰的眉眼间是深深的担忧。
而与此同时,不同于周二父子两的愁眉苦脸,部落的族人倒是欢喜得像是过节一般。
这么多年,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这菽还有这么多吃法,还有这么些讲究,这些东西啊,听说城里的大贵族也没有吃过呢,这是神女从天上带来的食物,是神女是母神都吃的食物。
想想就觉得激动,这是只有他们部落才有的东西呢。
一下子,所有人看戚慈的眼神更是崇敬了。
而神女正在和大巫谈话,她几乎一夜未眠,就为了完善她脑中想到的计划,而这个计划能不能顺利实施,还得看大巫怎么说。
戚慈就九成把握能说服大巫。
毕竟大巫南,从来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胆小的人啊。他敢孤注一掷,将从天而降的戚慈当做母神送来的神女,敢将疟疾这么大的事情交给她,便能可见一斑了。
大巫,是绝对不会甘心,族人生活艰难至此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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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因为作者淋了雨,所以没有能按时更新,非常不好意思,今天又被姐姐家的两个熊孩子缠着玩过家家,真是……童年的感觉啊,哈哈哈所以原谅作者现在才更新了,然后作者君还会继续写的,如果太晚了可能就写不完了,就明天再发下一章,今天的先奉上,对了,为了给看到最后的小可爱一个彩蛋,预告一下,下章男主出没2333
第12章十二杀手
这么多天,足够戚慈初步了解部落的情况,部落的东西几乎都是透明化的,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那问一问就好了。
各家各户的收益,几乎都源自于山货,而这么多山货之中,唯有菌菇稍微值钱一点,当然若是有谁能寻到什么值钱的药材,那就另当别论了。每家每户都会采集菌菇,等着每月初一拿去镇上换些银钱。但是菌菇的局限性非常大,周二只收最新鲜的菌菇,也就意味着大家要赶在每月初一的前两日不停去采摘,也就意味着,其实收获并不怎么大。
他们种植菽,菽不值钱,也就饱肚而已。深山的野味也不是那么好打的,除非了部落组织的大规模的狩猎,否则想吃上几口肉食也是不太容易的。
“大巫,部落的情况您应该是最清楚的。”住着茅草棚子,对,其实部落中的茅草房真得算不得房子,简陋透风,戚慈和大巫住的已经是部落里顶好的屋子了,住在这样透风潮湿的屋子里,人很难不生病,而一生病,按照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基本也就是等死了。
大巫南放下手中的草药,他的屋中大多都是草药和一些竹简。“我知道,可是孩子,大巫老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继和承是好孩子,也有那么一点天赋,可是不够啊,这远远不够。胡山镇上的人,有钱有势的,已经住上了砖瓦房,我瞧过,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看上去好挤了,就是普通的人家,也没有住我们这样的。”这些事情大巫心里是一清二楚的,正是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所以才将希望寄托在了戚慈的身上。
戚慈抿嘴不言。
大巫继续说道:“贫穷、饥饿、疾病,这些一直都伴随着族人,孩子,他们和胡山镇的人不一样,他们有着一颗最纯白的心。”大巫一边说一边走到了戚慈的面前,他摸了摸戚慈的头顶,现在的他,不是部落大巫,而是一个普通的慈祥长者。
纯白的心,戚慈沉默了。她知道的确如此,戚慈其实是一个独来独往习惯了的人,她父母早早去世,尽管留下了足够的金钱,可是在亲情上面,她到底还是缺失了。于是戚慈长成了一个,有些独的人,她喜欢一个人去做一些事情。这样的人,表面看上去或许很好接近,或许和蔼可亲,可是他们的内心,很难有人走进去。
所以戚慈可以为了好好活着,而在最初直接说用青蒿。可是后来,她对这个破败的弱小的部落是真的产生了龟归属和感情,不是因为部落的人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感动了她,而是日常一点一点的积累。
在遇见生死存亡的时候,他们选择保存她的性命;走在路上,大人孩子的眼里都是满满的依赖和崇敬;她住的是部落最好的屋中,吃的也是他们最能拿出手的东西;部落中麻布不多,可是只要她要,就一定给。
这些人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戚慈,都给了他们的神女大人。戚慈是人,不是神,她的内心怎么可能毫无波动,所以,她决不能看着部落这样子下去。
“大巫,您有想过办法来改变部落的现状吗?”戚慈问道。
“如何没有想过,我曾经做过的最坏的打算,是想着搬出母山,去胡山镇生活,或者去一个村子生活,可是不能啊。孩子,这里是故土,这里有着族人的信仰,不管走多远,根就在这里,不能忘记这里。”就算是走,也总要有人留下来,可是离开的人……这些族人谁又会离开呢?去到山外面,就一定能过得好吗?
戚慈微微叹了口气,她走到案桌前,案桌上放着一些药草,还有一些制作好的药丸,她笑着说:“大巫,您有兴趣将青蒿做成药丸吗?”才得疟疾服用青蒿汁是有用的,或者直接用青蒿汁来预防疟疾也是不错的。
戚慈想青蒿汁不易携带,青蒿药丸就显得方便多了。如果操作得好,青蒿丸会为部落带回大量的声望和钱财。
听闻这话,大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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