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叶窗被严丝合缝地关上,积了灰尘的窗帘也被拉上了,狭小的房间里透不进半点阳光。
叶琳琅恍惚地望了一下头上发亮的白炽灯,竟然有一种置身于夜晚中的错觉。
就在叶琳琅出神的时候,江祈然俯下头,用沾了消毒水的棉签一点点给叶琳琅挑出上面的沙粒。
叶琳琅倒抽了一口冷气,生理性的眼泪直往眼眶外冒。
“这样子,是不是很疼?”
江祈然低声发问,声音柔和地像是在哄一个年纪比他小很多的孩子。
叶琳琅好不容易才止住眼眶中的泪水,她眼尾泛红,声音有些断断续续的抽噎。
“你……你尽量轻一点。”
叶琳琅微微哽咽着。
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膝盖上那处血迹淋漓的伤口,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按理来说,她是山里长大的孩子,从小撒野惯了,应该早就不把这种小伤当回事的。
可是叶琳琅就是那么怕疼,以前曾经在山上野跑的时候跌落在山坑里,被找到的时候膝盖上也摔了一个大口子。
那时叶琳琅哭了半宿,看到膝盖上出来一些血淋淋的东西,怀疑是不是自己膝盖再也不会好了。
宋家阿婆安慰好她,在事情过去多年后,还深深地记得这件事,为此取笑过她傻乎乎的。
那时的她,会躲在宋家阿婆怀里撒娇,说很多不着边际的话。
阿婆为了照顾她,偶尔会攒一些零碎的钱,等邻村做糙米糖的那个手艺师傅过来,会带着一点糙米和银钱去买上一点。
当然也仅仅只是一点,毕竟她们在小荒村的时候,连吃肉都很艰难,哪里能有太多余钱去买糖呢?
……
虽然叶琳琅现在手头还是拮据,毕竟叶家不肯给叶琳琅像叶思瑶那样多的零用,但是像小荒村那样清苦的生活,到底是不会再有了。
叶琳琅很小的的时候就想,如果自己读好了书,挣了大钱,一定要给宋家阿婆买好多好多的新衣裳,带她去吃好多好多的吃的。
最好能顿顿吃肉。
当时天真的叶琳琅,以为顿顿能吃上肉,就是十分富足的生活了。
如今在叶家,她虽然被挤兑成为外人一样的存在,可是叶家到底还不至于让叶琳琅每顿吃素糊弄过去。
原来,有钱人家的日子,是这样啊。
顿顿吃肉绝对不是什么富足的标准,大概对他们来说,赌钱跑马,满世界疯玩乱转,随手就能买下许多漂亮却不实用的奢侈品,才是生活的最低标准吧?
……
叶琳琅思绪顿时有些跑远,她双眸失神,想到在小荒村那片地下一个人独眠的孤寡老人,心头真的好酸涩。
那种难受的感觉,甚至抵过了膝盖上传来的阵阵刺痛。
这个世上,第一个对她释放善意,同时也是对她付出最多的人,就这样离去了。
她甚至没有机会去回报宋家阿婆对她那一点一滴的养育之情。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宋家阿婆跟叶琳琅并不是血缘上的亲人,可是在叶琳琅心里,那个老人,却是比亲人还要更令人动容的存在。
阿婆,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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