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九章──知之觉醒
一阵阵无形的气流涌动,只是这气流只是限于目光所及,并没有真的带动起房间里任何波动。近在咫尺的游龙连衣服毛发都没有被吹动,这只是具现化的法则流动表现。
只是……
如此强大的法则波动,游龙前所未见。
要说游龙见过对法则掌握最深的,自然是这世界之主──。但他那次在游龙面前展示能力只是牛刀小试,游龙根本无法从中看出甚么。
而其次的便是眼前的罗庆了。
罗庆与游龙、冯秋这些后天掌握法则的人不一样。他是真正的天才,如果用一些老掉牙的说话,他是被法则选中的人。他不需要领悟法则,因为他本来就是法则的一部份。
他不需要写字,只是这样站在天地之间,天地法则便明白他想做些甚么而给予力量。
如果要以法则参悟程度来算,罗庆完全是领先游龙绝尘,就连背影都不到的差距。只是罗庆一直的问题在于──他不知道。
知其然而不其所以然,所以罗庆一直看起来玄乎的能力,其实只是知字法则的九牛一毛。罗庆需要的不是感悟法则、增强与法则之间的连系,而是理解。
理解自身的能力,理解自己其实是一个天才的事实。
只要知道,便会知道。
…………
法则流动越发强盛,而眼前的罗庆却是双目无神看向空处,像是在苦苦思索着甚么。法则的流动越发真实,化成一道道白色得近乎透明的丝线,从他身体向着四方八面扩散开去。
只是这像是落在一个巨大蛛网中央的罗庆,看起来却是无比的融洽柔和,没有半分突兀。
因为罗庆本身就是法则的一部份,他是生而知之的人。
当他知道了自己是拥有何等能力,该能力会自发觉醒。
这就是所谓的:只要知道,便会知道。
这还是因为知字法则本身并非甚么攻击性的法则,若是一些攻击性法则被天生法则的人觉醒,其声势之浩大匪夷所思。
…………
良久,罗庆张开双楮,面前的是游龙。
他的漆黑如墨的瞳孔在眼眶之中急速晃动。
游龙看得发毛,心想这家伙不会是疯了吧……
正当想要开口说话之际,却被罗庆抢先说话:「我没有发疯。」
游龙被抢白后一顿,罗庆又再次抢话:「为何猜到你说话?很显然易见的事──你的表情。」
「你的狗呢?」
「啊?」游龙一愣。
罗庆翻了翻白眼:「你裤子上的毛发,漆黑而短,毛发反射的光泽不是人类的头发。」
游龙闭口不言。
他这时才知道刚才罗庆瞳孔的晃动,是在极短时间之内观察自己。
在他耳边的小游小戏感慨的道:「这就是知字法则的能力啊。见微知着,能够从蛛丝马迹之间看出事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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