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大笑,道:“好剑法,两位虽未曾分出胜败,实以分出胜败。”万雄天指着萧清秋,“你原有三次机会致他于死地,可是你都放弃了。而胡大侠在你眨眼的刹那,本可先发制人,给你一剑,但他没有这么做。两位的侠肝义胆,在下佩服,佩服。”
正是他们惺惺惜惺惺的那种江湖豪气,朝歌忍不住点头称赞。
萧清秋阴惨惨道:“败了就是败了,在下学艺不精,自愧不如,但也不是出尔反尔,不守信用的无名鼠辈,我的诺言我自会遵守。”
一条断臂像被秋风吹落的绿叶,落了下来。可它不是落叶,是活生生的右手,一只使剑的手。萧清秋却像没事人一样的,弯下腰,默默的捡起右手。
胡一刀呐呐道:“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们没有分出胜败。”
萧清秋道:“你不用安慰我,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能在江湖人面前抬起头。”
脸色苍白的萧清秋带着他的残肢离开众人,人群默契的退出一条道,让这位少年英雄昂首挺胸的离开。
天已黑,灯光亮了。
朝歌和勾月漫无目的的街上瞎逛着,这是一条长长的街,从这条街向左转两个弯就是万宝楼。高高的大楼立在街上,想不被看到都很难。
万宝楼,是洛水城的珍宝楼。经过上一代的苦心经营,万宝楼已成了名副其实的万宝楼,稀世珍宝在这里随处可见。
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帐幔、布帘都是上好的料子,连婢女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极好的料子,上好的香料,珍珠做成的珠帘,楠木制作的桌凳,铺在大厅中央的是一块硕大的波斯地毯,光这些就足以养活一个普通人的几辈子了。更何况是那些暗藏的珍宝。
万宝楼,喜气飞扬。所有的饰物在三个时辰内都换成了大红色的物品。万雄天迎新女婿入门,自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把忧愁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宾客云集,就等着新郎、新娘拜堂成亲。
突然间来了三个穿白袍的少年,居中的少年奉上一份贺礼,是一袋南海夜明珠,一颗颗葡萄大的珍珠,明晃晃的亮着,宾客们倒吸一口气,暗暗称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颗夜明珠,只要见过一颗就够了,更别说是一大袋的夜明珠。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认识眼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命令来送礼的。”
万雄天道:“敢问家主是何人?”
白袍少年指着珍珠袋子,道:“家主的令牌在此。”
说完,便扬长而去。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散发着死亡气息,反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如果朝歌和勾月进来看这面令牌,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发生今晚的惨剧。(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