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八戒。”毕文谦笑了笑,然后简单介绍起来,“这是夏林,算是我同学……这是万鹏,是我徒弟的同学。”
夏林有些不明所以地看了看万鹏,万鹏却没有把心思多留在她身上,反而回头看了看整个现场——挤满了人,比直播时的现场还多。
“我是真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对了,你真让华华去唱?我以前都没见她唱过。”
“人少有少的好处,人多也有多的好处。”事已至此,毕文谦倒不觉得尽是坏事,“不过,你现在留在这儿当观众,真的没问题?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今天这事儿影响了晚上的直播,造成了演出事故,你会不会遭殃?”
“那些片儿警就是我叫人通知的。”万鹏倒不太在意,“我也和阮叔叔提过了。要相信公安。”
好吧……听着这自信的口气,毕文谦也就没有去问那个阮叔叔究竟是谁了。
不久,黎华就从舞台边走了出来。
没有改变装束,只是一身薄毛衣和棉裤,头发稍微挽成了一个简单的髻。手握着话筒,拖着话筒线,一步步来到正中,深吸了一口气,朝台下的观众左右微微点头……既像是领导准备作报告,又像是学生准备开始国旗下的讲话。
掩不住的,是那明亮的眼睛,勃勃的英气。
“真漂亮。”
毕文谦和万鹏不约而同地轻叹了一声。旋即,他们对上了眼。
“你也这么想?”
“所以我认她这个徒弟啊!”
他们在台下小声嘀咕,黎华则对着话筒清咳一声。
“大家好,我是黎华,黎明的黎,中华的华。”
“今天的事情,是今晚要参加青歌赛的一位歌手,要试一下比赛用的话筒。他叫毕文谦,就是《血染的风采》的作者。不过,在这个时候临时试话筒,给节目组造成了些许不便。说严重点儿,也算是开后门儿了。”说着,黎华轻轻笑了起来,“所以,导演和评委商量了一下,要求他在今天临时写一首新歌来唱,也算是增加增加难度,给其他歌手多少一个交代。”
“而我,是毕文谦的徒弟。”
黎华点点头,举目缓缓扫视整个现场。
“我师父已经写好了歌。但他想锻炼锻炼我,所以,他让我先来唱,之后他再唱——我有伴奏,他是清唱。”
“如果我没有把歌唱好……就先请大家见谅了。这是我第一次登台表演。谢谢大家!”
也许是因为她亲切的态度,也许是因为她漂亮的样子,现场里掌声渐起。
黎华含笑不语,等掌声小了一点儿,才抬手虚压。然后,回头对早已等待着的吕斯清微微点头。
于是,吕斯清的小提琴声响起,现场的喧杂也便很快悄然。
虽然和天然柔美的葫芦丝有所不同,但吕斯清的演奏却像是小心翼翼地捧着柔软的事物,让人心生静谧,屏息等待。紧接着的,是点缀进来的古筝,像是借着微风在拨动着什么的手。
随着过门的进行,舞台上的黎华闭上眼,渐渐敛了英气,脸上取而代之的是仿佛醉于遐想的温柔,一只手握着话筒,一只手在空中轻拂着,好似在拨弄静静的湖水。
万鹏忍不住感慨道:“我从没见过她这样……”
“安静!”毕文谦却小声而粗暴地打断了他,眼睛始终看向黎华。
“拨水”的手随小提琴音而远,黎华睁开眼睛,唇齿轻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