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此处,毕文谦又翻了一页,顺便从裤兜里摸出一个又宽又薄的铁皮小酒壶,拧开盖子,轻轻喝上一口——那是刘三剑前两天弄来的,洗干净了,里面装着白开水。
“……这两件事情,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回报,起码要有投入几十年不止一代人的觉悟和决心。这不是某一天能够马放南山,而是需要我们这些从业者,不断创作,为这个事业提供新鲜血液。”
“不过,目标可以很广阔,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需要持续几十年全国性的目标,哪怕有着很单纯的初衷,在实际施行的时候,也必须考虑现实而复杂的细节。”
“具体地说,这一切都需要社会资源来执行。而今国家财政困难,不可能给我们,我们也不应该要求长期的财政拨款支持。所以,我提出的这个计划,必然是一个可以自身持续盈利的计划。相信,在座的各位前辈,或多或少的,都应该听说过我们文华公司关于流行音乐利润分配的初步原则。为什么我们会提出这样的原则,原因其实很简单,流行音乐从酝酿到形成成品传播到每一个普通人耳里,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个产业链里,有着一些不可或缺的环节,正因为不可或缺,所以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必须获得合理并且相对公平的利益,整个行业才能够形成长期的良性循环。”
“原则有了,我们公司也正在身体力行着。但仅仅一个公司实行是不够的,哪怕我们公司目前看起来做得还不错——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把这个原则里的思想让全国人民了解,然后认同。这里,我举一个例子,《哀乐》,大家肯定都听过吧?毫无疑问,《哀乐》是一首在中国广为流传并且被频繁使用的乐曲。可《哀乐》的作者是谁?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如果我没有去查阅资料,我也不知道。事实上,我就是通过《哀乐》,才知道了罗南传这位老前辈,进而才发现,好一些我从小耳熟能详的音乐作品,其实是他创作的。”
提到罗南传,毕文谦把目光望向了另一端的吕霁。
“好像,这位罗南传老前辈,算是吕主席的学生吧?他也是这一届音协的理事。虽然今天的会议,他并没有列席。也许,对于向罗南传,以及在座大多数这样从战争年代走来的文化阵线上的战士来说,个人的名利,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面前,委实不值得在意,能够有哪怕一首作品能够经历时间的洗涤而被一代代人流传和铭记,也必然比生前获得过多少金钱更有价值。但我不得不说,相比中国十亿人来说,相比中国从事音乐这个行业的总人数来说,能够创作出这种水平的作品的人,占的比例其实是太少太少。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生长于和平之中的更多的人,无论是作品水平还是思想境界,用如此高的标准来要求,是不现实的。”
“而你们这样的人,却是后来者继承和仰望的标杆,甚至是风向标。你们获得的待遇和评价,必然会被后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吕氏春秋》里有一个段,讲的是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非常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所以,我们文华公司目前探索的思路是,在原则上,一定要让每一个创作参与者获得名利,并且让每一个普通人都知道,他们获得了什么——这非常重要,就像商鞅辕门立柱一样。而在获得之后,他们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一份名利,才是体现个人操守和价值观的事情。这两件事情都值得宣传,但绝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在不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的前提下,如何让这一切深入人心呢?”
毕文谦再翻了一页,喝了一口水,看着悄然无声的会议室。
“我建议,举办一个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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